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公司动态
申请解除保全后还能再保全吗
发布时间:2023-03-31 10:30
  |  
阅读量:

申请解除保全后还能再保全吗?

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在有一定可能性的情况下为维护诉讼的目的而采取的致迫、制裁性措施。保全的核心是防止被保全财产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结束后消失、受损或者无法执行判决。

一些当事人在进行保全时,考虑到保全措施的成本和效果,可能会倾向于先申请部分保全,等到诉讼进度更加明朗的时候再选择是否需要全面保全。但是,在进行过部分保全后,如果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认为全面保全是必要的,那么还能再保全吗?

答案是可以的。在初始保全措施被解除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申请再次保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再次保全时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1. 提供新的证据支持需要再保全的财产。提供新的证据可以增强再保全的必要性和意义,也可以明确保全财产的数量和价值。

2. 提供新的缺陷侵权证明。对于侵权性的保全要求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侵权情况的证据。

3. 提供新的进展情况。再次保全时需要说明原先措施被解除后相关诉讼案件的新的进展情况,以及原先的保全措施在这一期间内是否产生了实际效果。

此外,当申请再次保全时,无论是原先承担保全措施的自然人、组织还是法院,在审核申请时都会从诉讼目的实现性、保全需要的必要性、保全措施的合理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并依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再次保全的决定。

综上所述,申请解除保全后仍然可以再次申请保全,但需要满足条件。由于再次保全的要求较高,因此在进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提前制定诉讼计划和保全策略,以更好地谋划诉讼战略,保护自身权益。


相关tags: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