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据保全民事裁定书
尊敬的法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我作为原告在本案中申请证据保全,并就此向贵庭提交如下证据。
一、申请理由
本案涉及争议纠纷,关键证据可能受到损坏、丢失或篡改的风险。为确保证据真实、完整地保存,我特此申请证据保全。
二、证据内容
1. 书面证据:包括与本案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邮件往来等文件。
2. 电子证据:包括与本案相关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电子数据。
3. 物证:包括与本案相关的商品样品、行车记录仪录像等物理实物。
三、证据保全措施
1. 禁止销毁证据:被申请人应当禁止销毁与本案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
2. 封存证据:有关部门应立即将涉案证据封存并制作清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数据备份:电子证据将进行数据备份,并由专业机构负责保存,以免遭到篡改。
4. 文物保护:涉及实体物证据的,应在封存期间妥善保管,防止被毁损、破坏或替换。
四、保全期限
本次证据保全措施自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审判终结之日止。
五、附条件限制
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保全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确保证据保全的顺利进行。
六、裁决结果
根据上述理由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审查无误,本庭决定对原告的证据保全申请予以支持,并依法裁定如下:
1. 被申请人应立即停止销毁与本案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
2. 有关部门应立即将涉案证据封存并制作清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电子证据将进行数据备份,并由专业机构负责保存。
4. 涉及实体物证据的,应妥善保管,防止被毁损、破坏或替换。
七、补充裁决
如再有其他证据需要保全的,原告可随时向本庭提出申请。
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