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解除财产
诉讼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本人在此向贵院提交个人解除财产诉讼
保全的申请书。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作为被申请人,我有权提出
解除保全的申请。根据实际情况,我认为原先的保全措施已经不再必要,并请求贵院予以解除。
其次,我在此详细陈述理由。首先,我认为原先的保全措施对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财产的冻结导致我无法支付日常开销、缴纳房租等基本费用。这不仅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困扰,还对我的工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失。而且,在财产冻结期间,我也无法正常行使自己的权益。
此外,我还注意到了另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原保全申请方并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可以滥用或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保全措施需要依法合理,并且承担保全风险的一方有责任提供证据。然而,在当前案件中,申请方并未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保全请求。
综上所述,我郑重申请贵院解除原先的财产诉讼保全措施。我希望贵院审慎权衡事实和证据,并根据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裁决。同时,为了保障个人权益和正常生活秩序,我请求贵院尽快受理本次申请,并给予相关回复。
敬祈法院对本申请予以审理,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XX 民事诉讼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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