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冻结申请书
尊敬的XX法院:
本人为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系涉案财产所有人,并兼任被申请财产的管理人。针对贵院于X年X月X日对本人及本公司下达的财产保全冻结通知,本人在此申请解除该财产保全冻结。
一、解除理由
我认为贵院对本公司财产进行保全冻结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首先,我们与与财产保全申请人之间并无债务纠纷或其他法律关系,不存在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其次,冻结财产将对我们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影响,给我们造成巨大损失,且无法承担。再者,冻结财产并未取得有效的依据和事先通知,违反了我们享有的合法权益。
二、解冻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除非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应当予以解除财产保全:
1. 保全冻结事实和理由不成立;
2. 财产保证的执行已经终结或者保证金抵附;
3. 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提供了相当金额或者价额的质押或者保证,并经负责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案的人民法院认可。
三、解除请求
基于以上理由,本人请求贵院立即解除对本公司财产的冻结,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补充材料
随信附上以下相关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公司财务报表及盈利情况说明;
3. 公司员工名单及工资发放记录;
4. 公司往来函件合同等相关证据。
特此申请,请贵院经过核实后予以支持并积极处理,早日解除对本公司财产的冻结,还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权益。
谢谢!
致XX法院
申请人: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