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时候提出诉讼保全
再审是指对已经判决或裁定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当事人在再审时有权提出诉讼保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提出诉讼保全呢?
一般来说,再审案件的特殊性和其迅速审理的要求使得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成为一种常见的做法。因此,在再审的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发现了原判决或裁定的事实错误,经再审查明存在事实错误,会导致原判决或裁定不公正时,可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例如,原判决认定被执行人具有还款能力,但事实上被执行人已破产或资不抵债。
其次,如果再审案件涉及的财产可能难以执行,对方可能转移或隐匿财产,被执行人可以请求诉讼保全,以确保将来能够成功执行。这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因为在再审期间,对方方可能意识到被执行人可能会取得胜利,因此设法转移财产以规避执行。
此外,在再审过程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当事人地位和权益,当事人也可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例如,原判决或裁定违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再审过程中对方可能会采取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提出故意破坏证据、转移财产等行为的诉讼保全申请。
无论何种情形下,当事人在再审时提出诉讼保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当事人必须能够证明存在紧急情况,即通过他人或自己违法侵权行为可能给其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其次,当事人必须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提出诉讼保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总之,在再审过程中提出诉讼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权利和手段,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做出决定之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