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方可能会销毁、转移或者损毁财产,侵害原告权益的情况发生,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被告方的财产进行保全。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判决生效后可以充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原告会在诉讼保全之后,发现更多的线索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诉讼保全可以追加线索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诉讼保全的目的并不在于收集线索和证据,而是为了保护原告的权益和财产,避免被告方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任何有损原告利益的行为。因此,在诉讼保全程序中,没有直接规定可以追加线索和证据。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原告不能追加线索和证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原告可以在诉讼过程中随时调整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包括追加新的线索和证据。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原告补充相关材料。
当原告在诉讼保全之后发现新的线索或证据时,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法院将对其进行审核,如果认为这些线索和证据对案件有重要价值,可以认定为新的事实依据,并加入到诉讼过程中。
需要注意的是,在追加线索和证据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这些线索和证据必须是原告在诉讼保全之前无法获取到的信息。其次,原告必须能够合理解释为什么在诉讼保全后才能找到这些线索和证据。最后,追加的线索和证据必须与案件的真实情况密切相关,有利于查明案件的真相。
总的来说,虽然诉讼保全本身不是用来收集线索和证据的,但原告在诉讼保全之后发现新的线索和证据是可以追加的。原告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相关材料。法院将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