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诉讼保全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我院决定在下证机构向社会发布以下保全公告:
案号:[案号]
执行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要求被执行人到本院接受调查的日期、时间和地点:[要求被执行人到本院接受调查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