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担保费和保全费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维护诉讼的顺利进行和保障执行效果,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的费用。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通常会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供担保费。担保费是根据案件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金额,作为当事人履行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担保。这样可以确保当事人履行判决或裁定,保证败诉方能够获得补偿,并增加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信誉度。
而保全费用则是指为保全诉讼标的物所发生的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有可能导致产权或证据被毁损或消失,他可以向法院申请相关保全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这些措施的实施都需要支付费用。
对于诉讼担保费和保全费的支付,在法律规定上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如果败诉方在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时支付了担保费用,那么胜诉方需要返还给败诉方。同样,在保全措施解除后,被申请人可以要求申请人承担相应的保全费用。
此外,对于无理索取、恶意诉讼的行为,法院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当事人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执行困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该当事人支付担保费。
综上所述,诉讼担保费和保全费是维护诉讼正常进行和保障执行效果的费用。它们的支付与案件争议金额有关,在进行诉讼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支付和返还。保全费用则是为了保全诉讼标的物而支付的费用,被申请人可以要求承担这些费用。当事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支付相关费用,同时法院也会采取措施制止恶意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