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与诉讼保全是民事诉讼中常用的两种程序,它们在诉讼程序和目的上存在一些区别。
一、诉前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正式开始之前,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诉前保全主要包括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两种形式。
1. 财产保全:指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暂时冻结、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以防止其转移、隐匿或损毁等。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
2. 行为保全:指法院命令被申请人停止某种行为或者进行某种特定行为,以预防其对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常见的行为保全措施有禁止令、强制令等。
诉前保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申请人的利益。诉前保全的申请程序较为简便,审查标准相对宽松。
二、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裁判结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而采取的措施。它主要包括扣押、查封财产、冻结账户、委托管理等形式。
诉讼保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裁判结果的效力和实施,维护诉讼双方的合法权益。与诉前保全相比,诉讼保全的程序较为严格,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证据。法院会在审查申请时严格把关,以免给被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总体而言,诉前保全着重于防止因被申请人的行为导致申请人利益受损,在民事纠纷初期起到保护作用;而诉讼保全则是为了确保裁判结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通常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据。
综上所述,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在诉讼程序和目的上存在一些区别,但它们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而设立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