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它的目的是在等待裁决时,通过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来防止现有权益受到损害。
诉讼保全主要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等形式。财产保全是指通过查封、扣押等手段,保护涉案财产不受侵害;证据保全是为了保护可能被销毁或丧失的证据而采取的措施;行为保全是通过限制对方某些行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
诉讼保全与诉中保全并不完全相同。诉中保全指在起诉之前,为了停止被告可能导致的损害,申请法院临时采取的保全措施。与诉讼保全相比,诉中保全更注重对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进行预防,以避免进入诉讼程序后无法挽回的损失。
诉讼保全与诉中保全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诉中保全作为一种临时措施,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发挥其作用,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而诉中保全仅具有保全效力,无法解决争议本身,所以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解决。
在我国,诉讼保全的程序和要求严格,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材料证据,并经过法院审查批准。同时,诉讼保全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存在紧急情况、存在合理的保全请求和存在无法弥补的损害等。
总之,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临时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与诉中保全相比,诉讼保全更注重对已发生的侵权行为进行补救和保护。二者相辅相成,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