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解除裁定书
授权单位:XX法院
裁决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根据当事人申请,经本单位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作出如下裁定:
一、撤销原裁定编号为XXXXX的诉前保全裁定。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冻结、查封、扣押、划拨等强制措施。
三、被申请人一旦接到本裁定书,应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定义务,按照相关程序解冻、解封、解押受约束财产,并将财产归还其享有合法权益的人;同时,应停止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得继续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四、本裁定为终局裁定。
若有不服本裁定的,请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复议申请;逾期未提复议申请的,视为放弃复议权利。
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审判员:XXX
书记员:XXX
撰写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