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我系安徽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现就本公司与被告之间的案件,特向贵院申请解冻保全款的措施。
起诉的基本事实如下:
被告XXX公司与我公司签订了某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被告承担一定的支付义务。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并多次拒绝支付款项。接着,他们以各种借口解除了该项目合作协议,并且将我公司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却不予赔偿。上述行为明显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情况,我公司决定向贵院提起诉讼,并已经依法缴纳了一定数额的诉讼保全款,希望贵院可以做出以下裁定:
1. 解冻我公司缴纳的诉讼保全款,即XXX元整,以保障我公司在本案中的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2. 指示被告在判决结果产生以前,不得非法转移、变卖与本案相关的财产,并确保可以满足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我公司坚信,上述请求和事实情况都是合法合理的,请贵院予以审慎地考虑,依法批准解冻我公司的诉讼保全款。这将有利于我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作义务,并缩小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请贵院及时审理此申请,并根据法律对被告做出适当的裁定。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案件的诉讼活动,共同维护公正和合法权益。敬请贵院予以重视和支持!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法定代表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