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全是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弥补可能发生的财产损失,在请求法院采取措施保护其财产安全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而保全诉讼费则是指在保全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支付给法院的一项费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全诉讼费不同于案件受理费、审理费等其他费用,它属于特殊性费用,具体的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根据目前的规定,保全诉讼费是按照被申请财产数额的比例来计算的。
具体而言,被申请财产数额在1万元以下的,保全诉讼费为100元;在1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万元的,保全诉讼费为200元;在1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万元的,保全诉讼费为500元;在5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的,保全诉讼费为1000元;在1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万元的,保全诉讼费为3000元;在500万元以上的,保全诉讼费为5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被申请财产数额是指被申请保全措施担保的财产数额。如果被申请的是财产担保且无具体数额的,应当以2000元为基数计算。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申请人需要多次提出保全申请,每次的保全诉讼费都是需要单独支付的。
保全诉讼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在申请保全时一并交纳;二是在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按照法院的规定时间将费用支付到指定账户。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保全诉讼费只是法院在执行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时收取的费用之一,还存在其他相关费用。因此,当事人在起诉保全诉讼时,还需要考虑其他方面的经济成本,如律师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