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保全费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而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时,需要支付的一种费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诉讼保全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保全费核定制度: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申请的保全措施类型,法院会核定相应的保全费用,并由当事人承担。保全费金额一般是根据被申请人所处的经济状况、财产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的。
2. 范围限定制度:
法院诉讼保全费的收取范围主要包括法院办案的各项费用,如执行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保全手续费等。其中,保全手续费实际上是承办法院根据执行程序进行故意造成对方损失行为,或者存在违约风险等特殊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单独收取的费用。
3. 免费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免交法院诉讼保全费。比如,如果原告经济困难或者案件本身涉及公益等因素,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决。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何种收取制度,当事人在提起保全申请时都需要缴纳相应费用。而且,一旦保全措施被采纳,费用一般不予退还;若保全申请未获准或者保全措施不再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部分或者全额退还。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院诉讼保全费与案件的胜败无关。即使最终判决结果对申请人不利,保全费仍然由申请人承担。
总的来说,法院诉讼保全费的收取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予以核定。当事人在申请保全措施前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要求支付相应的保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