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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期可以做诉讼保全吗
发布时间:2023-11-22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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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期可以做诉讼保全吗

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更好地解决争议,司法机关通常会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达成和解。调解作为一种快捷、灵活的解决纠纷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协助法院减轻了审理负担。

然而,对于某些重大纠纷案件来说,当事人可能需要在调解阶段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涉及到诉讼保全的问题。那么,调解期间是否可以做诉讼保全呢?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丧失追索权或被告进行暴力抵抗,而采取措施确保诉讼主张得到有效实现的一种保障制度。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扣押财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对于涉及财产权益争议的案件,当事人可在诉讼庭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而针对某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规定了可以在非诉调解阶段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情形。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支持和引导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快速解决民商事纠纷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基于公共安全需要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可以适用诉讼保全措施。这种规定为疫情期间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济纠纷提供了有效的保护机制。

诉讼保全的承办法官应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权衡,判断是否允许在调解阶段采取保全措施。在作出决定时,法院将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申请、纠纷性质、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然而,也有一些不同意见认为,在调解期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可能会对调解产生影响,这与调解的宗旨和作用相悖。因此,关于调解期是否允许做诉讼保全的问题,尚无明确的统一法律规定。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在调解期进行诉讼保全,但具体操作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权衡。司法机关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案件性质和调解进展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判断,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导向,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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