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止,对于无法挽回婚姻的双方来说,往往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产、财、子等方面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可能会担心财产被转移或隐匿,因此就出现了诉讼保全的概念。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为了确保诉讼目的能够顺利实现,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一些措施,以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故意破坏或转移财产、证据等行为。诉讼保全属于法院权力的一种具体表现,同时也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
离婚诉讼中是否可以使用诉讼保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分割财产的过程属于离婚诉讼的内容之一。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担心对方转移或隐藏财产,可以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进行相应的保全措施。
常见的离婚诉讼保全措施有:
1. 查封财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在犯罪调查阶段没有正当理由逃避或者收受行贿的话,可以将其涉案财物予以查封。离婚诉讼中,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打算转移财产或隐匿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
2. 冻结存款:如果担心对方将大量财产转移到其他账户并难以追回,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其银行存款,确保分割财产时能够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3. 禁止处置财产:为了防止对方恶意卖掉、破坏、转让共同财产,可以申请法院禁止对方处置相应财产。这种措施可以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离婚诉讼保全并不是随意可行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必须具备紧急、临时性的要求,并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可能故意破坏或逃匿的事实。
总之,离婚诉讼中是可以使用诉讼保全措施的。对于担心财产被转移或隐匿的一方来说,通过申请相应的保全措施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过程的公正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