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告(被执行人),因贵法院判决我对原告(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数额为XXXX元及利息,现在诉执行阶段。我因上述债务问题受到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对此向贵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
一、申请理由:
1.1 原告主张的债务金额存在争议:
根据相关证据和合同约定,原告主张的债务金额存在明显争议,我已向贵庭提出了相应的异议申请,并提供了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材料。目前,异议申请仍在审理之中。因此,在债务金额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对我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是不合理的。
1.2 我没有逃离还债责任的意图:
就此案而言,我没有逃离还债责任的意图。相反,我一直积极配合执行程序,并根据贵法院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同时,我已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自己的还债能力,并争取提供满足原告债权的担保。因此,财产保全措施对我来说是多余的,且无法达到其旨在保证债权实现的目的。
二、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基于上述理由,我再次向贵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恢复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以便更好地履行还债义务。
三、诚信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在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期间,将继续配合执行程序,不逃避法律责任,并按时履行还债义务。如违反承诺,愿意接受贵法院的以更大范围的财产保全措施。
故特此申请。
附: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