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许多企业合作中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它为双方交易提供了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关于履约保函使用公章的问题引起了一些争议。
首先,让我们来理解一下履约保函的概念和功能。履约保函是指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对受益人承担一定责任的担保文件。它主要用于确保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付,并履行其其他相关义务。保函的开立人(通常是买方)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以证明其信用和履约能力。
那么,履约保函使用公章是否必须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自由的、平等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从法律角度来看,并没有强制要求履约保函必须使用公章。
然而,实践中大部分情况下,履约保函确实需要使用发出方的公章。这是因为公章具有确权标识的作用,可以验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尤其是在涉及金融机构的履约保函中,使用公章可以增加证据的信服力。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章使用在履约保函中并非法律强制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银行和企事业单位对于履约保函的要求是需要按照其规定提供正式盖有公章的文件。因此,在办理履约保函时,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合作方的要求来决定是否使用公章。
总结起来,履约保函的使用不一定要借助于公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然而,为了增加履约保函的可信度,在实际操作中使用公章是常见的做法,并且受到大多数银行和企事业单位的要求。所以,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合作方的要求来确定是否使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