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保函办完给对方吗
支付保函是一种常见的商务信用担保方式,用于保障交易中的一方支付责任。那么,支付保函办好后是否需要将其送达给对方呢?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一般而言,在办理支付保函时,银行或保险公司会将原件或副本交与申请人,作为其支付履约责任的凭证。
所谓支付保函,即银行或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人,承诺若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则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支付约定金额。因此,当支付保函办妥后,相关责任已经确立,申请人无需再向对方提供支付保函。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特殊情况还是需要将支付保函送达给对方。具体情况包括:
一是合同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会明确要求支付保函必须送达给对方。这通常出现在对某些大额交易敏感的行业,如房地产、投资等领域。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要遵守合同约定,将支付保函正本交到对方手中。
二是对方要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债权人或供应商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支付保函的副本作为交易的凭证,以确保其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虽然这并非必须的步骤,但为了保持良好的商业关系,申请人通常会遵从对方的要求。
总而言之,办理完支付保函后,并不是一定要将其送达给对方。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要求,以避免后期出现纠纷。当然,根据实际情况,在申请人和对方之间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