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对方财产需要什么手续
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权利的实现,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先予以暂时保全该案件涉及的特定财产。申请人可以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全自己的利益。
一、申请书
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需要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保全财产的基本情况、保全的具体方式、保全的期限等。
二、证据
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需要保全对方的财产。证据可以包括合同、账单、收据、发票、证明、证据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有关凭证等。
三、法院受理
申请书和相关证据递交后,法院将进行审查,并给予相关意见。若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受理该申请,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判决。同时,法院也会同时通知被申请保全方,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保全申请也会随之作废。
四、财产保全措施
一旦申请人的申请被法院受理,法院将依据保全申请书的要求,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
1.查封、扣押被申请保全的财产,以保证财产的完整性;
2.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以保证申请人的财产权益。
五、期限
保全期限一般为3个月,法院可以视情况适当延长。保全期满后,若无延长期限或者法院作出另行处理的决定,则保全措施自动失效。
总之,申请保全对方财产需要一定的手续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只有充分了解申请手续,合理提供相关证据,合理获得法院的支持,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最终实现诉讼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