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保全申请书青岛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以下解除房屋保全申请。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姓名:XXX
性别: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二、案件信息
我作为被执行人在XXX年X月X日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双方约定XXX元,于XXX年X月X日归还。我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该笔借款,因此原告向贵院申请了对我的房屋进行保全。
三、解除保全理由
1.本人拥有多笔其他债务并正积极还款,能够保证清偿能力;
2.本人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充足的还款能力;
3.本人有固定居所,在当地居住稳定,不存在潜逃或转移财产的风险;
4.对保全后原告提出的主张持有异议,本人应当通过其他司法诉讼程序进行争议解决;
四、附属证明材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工作单位证明:1份
3.收入证明:3个月工资流水
4.房产证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关材料(如还款凭证等)
五、申请人联系方式
姓名: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特此申请,请贵院审理并依法解除我名下的房屋保全。
被执行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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