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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能冻结几个账户
发布时间:2023-11-08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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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全当事人的权益,采取一系列临时措施的法律手段。其中之一就是冻结被告方的账户财产,以确保诉讼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那么,诉讼保全能冻结几个账户呢?我们来看一下。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诉讼保全令可以限制被申请人的出境、财产的变动或者使财产实现担保等,其中涉及到的冻结账户也是司空见惯的。然而,并非所有账户都可以被冻结。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诉讼保全令只能针对涉诉当事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因此对于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账户,是没有权力进行冻结的。除非可以证明该第三人账户实际上由被申请人所有,或者主要用于存放被申请人的财产。

另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公安机关在追查犯罪的过程中,也可以申请冻结嫌疑人的账户,以确保相关资金不被转移、逃匿。此时,冻结账户的范围和条件与民事诉讼中略有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涉及到的账户实际属于被申请人,也不能随意进行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冻结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并且应当限制为必要的范围。对于被冻结的账户,还必须及时通知被冻结一方,并告知其申请解除冻结的方式和期限。

总结来说,诉讼保全能冻结的账户数量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冻结的账户必须属于涉诉当事人本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第三人;二是冻结期限不能超过2年,并且限制为必要的范围;三是冻结后必须及时通知被冻结一方,并告知其申请解除冻结的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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