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XXX(被申请人),特此向贵院提交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我在本案中作为被申请人,对于针对我的财产及行为采取的保全措施存在异议,因此特此向贵院申请解除该等保全措施。
以下是我对保全措施的异议以及请求解除的理由:
1. 异议一:对保全措施的合法性存疑
我认为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针对我的财产及行为采取保全措施的必要性。我拥有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并从未违法或侵犯他人权益。因此,我对保全措施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2. 异议二:保全措施的行使已超出合理范围
原告对我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已经超出了正常的限度。这些措施给予了原告过多的权力,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请求贵院对这些过度的保全措施进行审查,并解除其中与我无关的部分。
基于上述异议以及请求解除的理由,我特此向贵院申请对保全措施进行审查,并解除不必要或过度的保全措施。
特此申请。
被申请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