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复议申请程序流程
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被告在审判结束前变卖、毁损财产或采取其他方式影响诉讼权利的救济措施。当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不满意保全决定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以下是诉讼保全复议申请的程序流程:
第一步: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 复议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和要求,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 原保全案件的全部材料副本。
第二步:提交复议申请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原审法院,并支付相应的复议申请费用。
第三步:法院受理复议申请
原审法院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会进行受理并组织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受理该复议申请。
第四步:传唤与答辩
原审法院将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其参加复议答辩。在答辩过程中,双方可以陈述意见、提供证据,并进行辩论。
第五步:作出复议决定
原审法院依法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
第六步:送达复议决定书
原审法院将复议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告知双方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有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以上就是诉讼保全复议申请程序的基本流程。申请人在提出复议申请时应注意准备完整的材料,并确保提出合理且有力的理由,以增加复议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