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和执行保全案号
保全是指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者强制执行前,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保全分为诉讼保全和执行保全两种形式。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了保障诉讼请求得以实现,预防被告在宣判前进行资产转移、毁损等行为而采取的措施。诉讼保全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三种形式。
财产保全是最常见的一种诉讼保全方式,即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以确保被告的财产不会在诉讼过程中消失或遭受损害。证据保全是为了保存可能难以取得或容易灭失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行为保全则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从事损害当事人权益的行为,比如禁止被告进行某些特定活动。
与诉讼保全相对应的是执行保全。执行保全是指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满足而采取的措施。执行保全的主要形式包括查封、扣押、财产保全、罚款和行政限制等。
诉讼保全和执行保全都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经过法院审查决定是否予以采取,并且需要提供案号作为标识。案号由法院根据不同的案件特点进行编制,一般包括地区代码、年份代码和序列号三部分(如粤XXXX年XX号)。
诉讼保全和执行保全起到了保护当事人利益的重要作用。通过适时采取保全措施,可以防止被告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采取损害当事人权益的行为,保障了正当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