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书
法院:XXXXX人民法院
案号:XXXXXXX
裁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裁定书正文:
根据原告XXXXX公司申请,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对被告XXXXX公司财产进行了保全措施。
经审查查明,现该案情况发生变化,原告与被告已达成和解协议,请求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原告自愿撤销申请,并确认已收到被告支付的全部应付金额。并由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解除保全协议。
对此,本院经审查认为:
一、原告撤销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
二、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被告已履行全部支付义务,不存在其他财产纠纷。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X条之规定,我院作出如下裁定:
一、准予解除对被告XXXXX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
二、由原告XXXXX公司撤销申请,解除保全协议即时生效。
特此裁定。
XXXXXXXXXX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