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是指在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裁判生效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存在新的证据或者犯罪事实、判决理由等存在重大问题,需要依法重新予以审理的一种司法程序。再审期间涉及到一些重要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是否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原告为了确保诉讼权利的实现,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采取某种措施对被告的财产、身份等进行保全的行为。它是一种迅速有效的救济措施,旨在防止诉讼标的受损或易失,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在再审期间,是否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期间是可以申请诉讼保全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再审申请作出决定后,应当继续执行原判决、裁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执行:
第一,申请中止执行的一方有结案可能,但不中止执行又将给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二,申请中止执行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就意味着,在再审期间,如果当事人认为需要保全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予以保全。比如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在执行期间转移财产、销毁证据等行为,严重妨碍了原告的诉讼权益,原告可以通过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法院对被告进行限制或采取其他措施,确保执行效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诉讼保全的申请并不是一定会被法院支持。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当事人的权益、案件的性质、证据的充分性等因素来做出决定。如果不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申请诉讼保全的必要性,法院可能会拒绝申请。因此,申请时切记准备充分、有力的证据。
总的来说,再审期间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和理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要准备充分、有力的证据,以增加申请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