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院采取临时措施,确保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证据等不受损失的一种法律手段。而诉讼保全案件申请书则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请求所需要提交的文件。
一、起草诉讼保全案件申请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请求:申请书中需明确表达申请内容,例如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
2.事实陈述:需详细陈述与保全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实,包括被申请人的身份背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情况等。
3.证据提供:应提供能够证明保全申请有理由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收据、银行对账单等。
4.法律依据:需要明确申请书基于的法律规定,在此处可以引用相关法条。
5.裁量请求:对于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应当做出明确的建议,并给予充分的说明。
二、诉讼保全案件申请书的基本结构:
1.标题:在申请书的首部应标明“诉讼保全案件申请书”字样,并注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代理律师等相关信息。
2.引言:简要描述涉及纠纷的背景,以及为什么需要提出诉讼保全申请。
3.事实陈述:通过清晰详细地叙述与保全事项有关的事实,使法院容易理解案情。
4.证据提供:列举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支持申请内容。
5.法律依据:引用相关法律规定,说明申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6.裁量请求:明确表达希望法院作出的裁量决定,包括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期限以及可能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7.陈述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代理律师的信息。
8.给法院的其他说明事项。
三、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语言简洁明了,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歧义的词句。
2.排版整齐规范,使用段落格式,确保易读性。
3.注重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供,以增加申请的可信度和成功可能性。
4.申请书的副本需提供足够数量,并按规定送达给被申请人及相关方。
诉讼保全案件申请书是诉讼保全程序中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能否获得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当事人在起草申请书时充分合理地运用上述原则,结合具体案情恰当地提出保全请求,才能增加诉讼保全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