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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行财产保全怎么解除
发布时间:2023-11-0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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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行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措施,用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转移财产或有其他逃避债务行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能够在未来收回债权。

然而,当债务人履行了相应义务或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续行财产保全。

首先,债权人需要编写一份正式的请求书,详细说明申请解除续行财产保全的原因。这份请求书应包含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之前做出财产保全决定的法院文书编号。

随后,债权人应将请求书提交给执行裁定的法院,并同时将副本寄送给债务人。并且,在请求书中还需要附上与债务人达成和解的证据材料,例如和解协议书、订单确认等文件。

法院将受理该请求,并通过审查申请材料和调查相关事实,判断是否满足解除续行财产保全的条件。如果法院认为满足解除条件,将会作出终结决定,并通知债务人和其他相关方。

在审查期间,债务人可以选择是否提供书面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协助法院的判断。债务人也有权请求法院组织听证会,指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以期能够主张自己的权益。

一旦法院作出解除续行财产保全的最终决定,这项保全措施将失效。债权人不能再继续执行原定保全措施,必须停止任何针对债务人的强制执行活动。

在解除财产保全后,双方应按照和解协议或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履行相应义务。如有违反,债权人可以采取其他合法的救济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关于解除续行财产保全的基本步骤。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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