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诉中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XXX,特向贵庭提出以下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
经查证,我与被告YYY存在民事纠纷,案件现已进入诉讼程序。原先贵庭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被告YYY的银行账户和财产。然而,随着案件的进展,我持有的证据充分证明了我的合法权益,并不存在被告YYY在财产方面为我造成任何损害的事实。
因此,我特向贵庭申请解除该财产保全措施,希望贵庭能够依法审理并予以支持解除保全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当原告的请求不再需要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目的不能实现时,法院可以根据情况解除相应的令状。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我所提供的充足证据,请贵庭视情况判断是否解除已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同时,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我与被告YYY双方已达成了赔偿事宜,并签订了相关的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我已收到被告YYY支付的全部赔偿款项,并对此表示满意。因此,保全的继续没有任何意义,也会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繁琐和损失。
基于上述理由,我再次恳请贵庭审慎考虑我的申请,能够立即解除所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如果有需要,我愿提供更详尽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解除财产保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特此申请!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