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保全诉状
尊敬的法院:
我代表原告太平洋保险公司,就与被告的合同纠纷一事,向贵庭提起保全诉状,请贵庭予以受理。
原告在此指出以下事实和理由:
1.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该合同规定被告需按时缴纳保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在每年保险期满前一个月内缴纳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用。
3. 然而,被告违反了合同约定,多次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用。
4. 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已经依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发出催告信函,要求被告尽快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5. 尽管收到催告信函,被告仍然未能履行其缴纳保险费用的义务。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并造成了原告经济上的损失。
基于以上事实,原告以保全诉状提起以下请求:
1. 民事保全措施:要求被告立即补缴逾期的保险费用。
2. 请求法院对被告进行相应的罚款,以强制其履行合同义务。
3. 请求法院确认被告的违约行为,并责令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要求被告在今后履行合同义务时,按时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5. 其他法律应有的救济措施。
为支持上述请求,我代表原告已准备了以下证据:
1.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及其相关文件。
2. 催告信函和相关邮件、短信等通讯记录。
3. 其他能够证明被告违约行为的证据。
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而且发生保险事故时被告可能会拒绝赔付责任,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庭提起本保全诉状。
谢谢贵庭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