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解除保全裁定样式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保全裁定,对被申请人进行一系列限制和约束。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被申请人可能存在无罪或误导等情况,因此有必要解除保全裁定。下面是一份民事诉讼解除保全裁定的样式供参考:
申请人:(原告或上诉人)
被申请人:(被告或被上诉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
1.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相关证据,原本作出保全裁定在事实和法律上是适当的。
2. 但是,经过进一步审查,发现以下情况:
(1)被申请人并非以违法、损害申请人权益等方式行事;
(2)保全裁定所依据的证据存在矛盾或不足之处;
(3)其他证据或事实显示对被申请人做出保全裁定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原本的保全裁定应当予以解除。
据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裁定:
一、解除原保全裁定。
二、解除后,被申请人具体限制和约束措施自动失效,有关当事人应恢复原状。
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签名) _______________
陪审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
书记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