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诉讼保全继续施工
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往往会出现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纠纷。而其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就是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当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常常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诉讼保全是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后,为防止证据灭失、财产丧失或者已经发生的损失不能得到恢复等情况下,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证据等进行保护、冻结或扣押的一种措施。在工程款纠纷中,乙方往往会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以确保自己能够继续施工并获得其应得的工程款。
具体而言,当乙方提起工程款诉讼时,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乙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对甲方有工程款的要求,并且存在停工会给乙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支持乙方的诉讼保全申请。
一旦诉讼保全申请被法院批准,乙方便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将甲方的财产进行冻结,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进一步损害。在此期间,尽管工程款纠纷尚未最终解决,但乙方仍然可以按照原定计划继续施工,保证工程不会停工,同时也为自己争取更多的主动权利和谈判筹码。
对于甲方而言,一旦诉讼保全措施被采取,意味着其财产可能遭到限制和冻结,从而增加了自身的压力。这时甲方往往需要重新评估自身的立场和态度,积极参与纠纷解决,以期尽早解除诉讼保全措施,恢复财产自由。
总之,在工程款纠纷中,诉讼保全是一种常见的手段。无论是乙方利用诉讼保全继续施工,还是甲方需要应对诉讼保全的限制,双方都应当认真对待,理性解决纠纷,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