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部分财产保全的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及到一起商业纠纷案件,现被贵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我特此向贵院提出如下解除部分财产保全的申请,请予以审查和判决:
一、关于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应当确认本案中我方不存在潜在的财产流失风险。同时,由于财产保全措施的实施对我们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经济损失。
二、关于具体理由:
1. 财产状况:
我方的财产主要集中于企业运营资金和固定资产,目前正处于健康稳定的状态,并非有意逃避清偿义务。如若继续维持财产保全的措施,将会严重影响到我方的日常经营运作和员工的正常生活。
2. 可行性:
通过对案件的详细分析和风险评估,我方已经提供了解冻部分财产的具体计划和措施,以确保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资金不会被挪用或转移,并能够确保清偿义务。
三、关于诉讼风险:
在本案中,我方从一开始就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了大量实质性证据,尊重法庭程序,并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通过对案情的再次梳理和风险评估,我方认为财产保全的措施已经远远超出了必要的范围,不符合公平和合理的原则。
综上所述,基于以上理由,本人再次向贵院申请解除部分财产保全的措施,希望贵院能审慎研究我方提出的请求,予以支持。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