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证据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但法院无权采信某些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依法通过向法院申请,以保全证据的形式进行记录和保存,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非诉讼证据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合法权益的正当维护。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可能面临着一些特殊情况,如证据易于灭失、无法取得或被他方断然否认等。此时,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全,将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非诉讼证据保全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需要陈述自己的隐私问题,而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予录用相关证据。因此,当事人应当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提前向法院申请进行证据保全。
其次,涉及财产或知识产权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财产或知识产权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这些证据易于灭失或被他方掌握并销毁,当事人则有必要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申请非诉讼证据保全,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第三,涉及重大赔偿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通常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并获得相应的赔偿。为了保证这些证据不被篡改或者丢失,当事人有必要在诉讼程序开始前寻求法院的非诉讼证据保全措施。
非诉讼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首先是证据物的保全。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相关物品,以防止证据的灭失或转移。
其次是证人证言的保全。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传唤相关证人,并将其证言录制下来,作为备用证据。
此外,还包括书证的保全、鉴定意见的保全等。
在申请非诉讼证据保全时,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同时需要说明保全的理由和方式。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保全。
非诉讼证据保全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它能够有效地防止证据的灭失和篡改,并保证合法权益的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在适当的情形下,当事人应当积极申请非诉讼证据保全,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