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名词解释
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防止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出现丧失或难以执行判决的情况,法院依法对相应的财产、证据等采取的措施。
一、概述:
诉讼保全主要分为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种形式。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财产免受损害,采取措施对财产进行保全;证据保全是指法院为了确保诉讼中相关证据不丧失或被毁灭,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二、财产保全:
1. 扣押:指法院对被告方的财产进行暂时扣押,确保该财产不会被转移、变卖或毁坏,以确保最后的执行效果。
2. 查封:指法院对被告方的房屋、车辆等财产予以查封,禁止被告方处分该财产,以防止当事人通过变卖财产逃避执行。
3.冻结:指法院对被告方的银行存款、股票等资产进行冻结,限制其动用这些资金,以保障最后的判决得到履行。
4.依法拍卖:如果被告方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对其可执行财产进行拍卖,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三、证据保全:
1. 鉴定保全:法院可以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定保全,确保证据不丧失或被篡改。
2. 书证保全:对涉诉的书面证据进行保全,防止证据被毁灭、篡改或伪造。
3. 勘验保全:对涉案地点或物品进行勘验,以确保勘验结果真实有效。
四、申请条件:
当事人在提出保全申请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
2. 提供担保,作为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害的弥补。
五、总结:
诉讼保全是为了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执行判决,保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措施。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是常见的两种形式,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财产和证据进行保全。申请诉讼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