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的诉讼保全由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保全措施十分必要。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了预防被告人在主体判决前变更、损毁或隐匿财产,妨碍正常执行判决等情况发生,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性措施。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适用诉讼保全有以下几种方式:
1. 扣押财产: 当申请人认为被告人有可能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根据需要,可以扣押被告人的存款、有价证券、动产和不动产等。
2. 查封财产: 若申请人认为被告人有可能出售、转让财产的行为,导致难以执行判决,可以申请查封被告人的财产。查封财产后,被告人不能进行处分,直到仲裁结果公布为止。
3. 冻结存款: 如果申请人认为被告人有可能将存款转移或隐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冻结被告人的存款。被告人的存款将无法使用和支取,直至仲裁结束。
4. 监管动产: 在争议期间,为了保全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对被告人的动产进行监管。这样可以防止被告人损毁、变更或隐藏动产,确保诉讼过程中权益的得到保障。
5. 禁止被告人离境: 若申请人认为被告人有可能通过出境逃避仲裁程序,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被告人离境。在禁止令生效期间,被告人将无法离开国家边境。
总之,在劳动仲裁期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有效地预防被告人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执行或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严格的审查和有效判断也是必要的,以保证诉讼保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