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中,履约保函是一种常见的金融工具,用于保证合同方的履约能力。然而,有时候我们会在履约保函中看到“非见索即付”这样的字眼,那么它到底代表着什么意思呢?下面将对此进行解释。
履约保函是指为了确保合同交易中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合同约定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开立的担保函,以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方式。
履约保函主要有两个功能:
“非见索即付”是指在履约保函中规定的一种付款方式。它表示无需买方提出索赔或证明卖方拖欠或违反合同,履约保证人就会立即向买方支付保额。
相比于其他支付方式,采用“非见索即付”有以下优势:
虽然“非见索即付”对买方来说具有很大的便利性,但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非见索即付”是履约保函中的一种支付方式,它免除了买方提出索赔申请的流程,使买方能够更快速地获得经济补偿。双方在签订履约保函前应注意明确约定、协商费用,并咨询专业人士以保证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