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法律措施,财产保全对于当事人的财产具有重大保护作用。而对于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来说,提供必要的素材资料则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我们将从流程入手,介绍申请财产保全所需的素材资料有哪些。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的目的是用以证明申请人具有提起申请的权利和资格。
二、标的财产的证明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提供与申请有关的标的财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或物品:
(一)合同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协议、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权合同、销售合同等。
(二)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支票、汇票、银行本票、存单等。
(三)股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变更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等。
(四)信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开具的信用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证明等。
(五)不动产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
三、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必要的书面文件,其作用是说明申请人的申请事由和请求财产保全的关键内容。在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时,应当充分说明标的财产的性质、数量、所在地、权属、价值以及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措施等必要内容。
四、证明申请的紧急性或可能性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申请财产保全的紧急性或可能性。以证明紧急性为例,应提供事实和证据说明标的财产可能被他人侵占,而自己又无力保护,申请财产保全以便及早制止侵权行为。同时,申请人应说明如果得不到财产保全,将给其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五、财产保全担保金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提供财产保全担保金或者财产保全担保措施。担保金是根据标的财产的价值和针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决定担保金的数额。而财产保全担保措施则主要指物质环境控制、采取保证制度、采取监管制度等方式。申请人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担保金或担保措施。
综上所述,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的素材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标的财产证明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明申请的紧急性或可能性、财产保全担保金等。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需仔细准备上述素材资料,以保证申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