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保全被告方的财产,以确保案件执行的顺利进行。法院在进行财产保全时,需要向被保全人发出财产保全通知书,告知其被保全的财产和保全事宜。那么,法院财产保全会通知被保全人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法院发出财产保全通知书后,保全期间内被保全人不能处分、转移、隐匿被保全的财产,否则会被认定为违反法院的执行。所以,在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必须要向被保全人发出财产保全通知书,告知其权利义务。
此外,被保全人还可以提出异议,要求财产保全解除或变更。一旦被保全人提出异议,法院将会在五日内作出裁定,并告知被保全人。如果裁定确认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则被保全人必须接受财产保全措施。
总的来说,法院在进行财产保全时,必须向被保全人发出财产保全通知书,告知其财产保全事宜。被保全人必须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义务,否则将会被认定为违反法院的执行。同时,被保全人还有提出异议的权利,但需遵守法院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