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保全程序中,当法院裁定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后,法院会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当事人,也就是被告,告知其财产受到了保全,以免被告对被保全财产进行恶意破坏或转移。同时,法院还会告知被告可以进行抗辩和提供担保等行为,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被告在接到通知后,应该认真对待,尽快采取必要措施,如提供担保、抗辩等,以免保全措施最终变为执行措施,对被告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当被告接到财产保全通知后,其本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通知可以邮寄、传真、快递等多种方式进行。被告必须及时查收通知并按照法院要求的期限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理。
此外,财产保全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被告也可以获得法院的协助和帮助,以便更好地履行相关义务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被告来说,接到财产保全通知后,必须采取积极的行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