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诉讼财产保全保函是指在银行进行诉讼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一种担保形式。在实际操作当中,银行负责提供保函,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在银行起诉被执行人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阶段,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97条的规定,债权人在提起诉讼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形式。
在法院受理银行的财产保全申请后,会进入审查阶段。在这个阶段,法官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银行提供的保全申请进行审查。主要依据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法院对保全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对所提供的担保形式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当法院判决支持银行的财产保全申请,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保全措施时,将进入执行阶段。在这个阶段,主要依据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义务按照法院的决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金或者提供其他适当的担保措施。
在财产保全期限结束后,如果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院的执行决定,则银行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追偿。具体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的追偿权限、程序等方面。
根据不同情况,银行在申请财产保全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补充材料以支持其主张。这些补充材料可以包括银行账户流水、票据凭证、贷款合同等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文件。
银行诉讼财产保全保函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立案阶段依据、审查阶段依据、执行阶段依据、责任和追偿阶段依据等。在实际操作中,银行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保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