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合同中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它有助于保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然而,对于履约保函是否涵盖了暂估部分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履约保函是指发行人(通常为银行)以自己的信誉向受益人(通常为合同订立方)保证,在合同约定条件下,如发行人承担的责任不能或不愿承担时,按照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担保文件。
其作用在于保障受益人能够获得约定的付款和履约义务的履行。
保函的暂估部分是指在保函金额中被列明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未确定和计算的款项。
例如,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保函金额通常包含了领先期款、暂估变更费用等。
但是,关于保函是否包含了暂估部分,双方的观点存在分歧。
一些人认为,保函金额已经完全包含了暂估费用,因此,在实际履约过程中,无需再支付额外的款项。
他们的理由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通过协商确定了保函金额,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函所承担的责任范围。
然而,也有人持反对意见。
他们认为,保函金额应该只覆盖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包括任何暂估款项。
根据他们的看法,暂估款项应当在实际履约过程中按照约定进行具体计算和支付。
为了解决履约保函是否包含暂估部分的争议,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合同可以约定保函金额是否包含暂估款项以及如何计算暂估款项的具体方法。
这样可以避免纠纷,并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履约保函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保函是否包含暂估部分的问题,双方应该充分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