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诉讼保全样板
一、案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本案为财产诉讼保全案件。原告(姓名/公司名称)要求对被告(姓名/公司名称)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确保原告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案件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起诉状中详细陈述了以下事实和理由:
1.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请注明具体权益关系),被告存在对原告权益的侵害行为;
2. 原告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有转移、隐匿、变卖、损毁财产等行为的迹象或证据;
3. 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对财产进行非法操作,以保护对原告合法权益的丧失。
三、请求保全措施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如下保全措施:
1. 查封被告相关财产,禁止其变卖、转让、损毁;
2. 冻结被告的存款、股权、债权等金融资产;
3. 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涉案财产进行鉴定和评估;
4. 监管被告关机关账户及经营活动,确保财产状况真实可靠。
四、申请程序和证据清单
1.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已按照规定提交了起诉状、授权委托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
2. 原告提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账目、银行流水、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
3. 原告已根据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支付了相应的保全费用。
五、适用法律依据
原告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参照以下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有可能因特殊情况,难以执行裁判或者仲裁裁决,可能失去或者丧失重要权益的,在审理期间可以申请保全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妨碍或者可能妨碍债权人行使权利,或者存在被转移、隐匿、变卖、损毁等情况,可依法予以冻结、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保全措施。”
六、陈述意见和诉讼请求
原告对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如下意见和请求:
1. 请求法院依法受理并审理本案,并依法采纳原告提供的证据;
2. 请求法院迅速审理并判决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措施,确保原告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
3. 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提供相关财产信息和备案,确保保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4.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请求。
以上为财产诉讼保全的样板,供参考之用。具体情况请根据实际案件进行调整和补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