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须知法院格式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诉讼目的的实现需要,法院可以对相关财产或者证据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为了使诉讼保全程序合法有效进行,法院对于当事人提交的保全申请,必须符合一定的格式要求。以下是诉讼保全须知法院格式的相关内容。
一、保全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标题:在保全申请书的首部,应标明“保全申请书”字样,并紧接着填写法院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等相关基本信息。
2.正文:正文部分应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内容:
(1)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应提供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注明其为当事人或代理人。
(2)被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同样需要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
(3)诉讼请求:在保全申请书中应明确表述所请求的保全措施,并说明保全的目的和理由。
(4)保全财产或证据的描述: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证据应详细描述,包括种类、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
(5)保全方式: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申请人应选择合适的保全方式,并说明其具体操作方法。
(6)证据和事实依据:申请书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事实依据,以支持保全申请的合理性。
(7)申请的时间和地点:申请书中应注明保全申请的提出时间和申请所在地。
(8)申请人签名:申请书的末尾,申请人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申请书的附加材料要求
除了保全申请书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附加材料,以支持保全申请的合理性。
1.保全申请书的副本:申请人应准备至少两份保全申请书的副本,其中一份作为法院的留存备案,另一份用于送达给被申请人。
2.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应提供与保全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法院能够查证和确定保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保全费用的准备:根据法律规定,部分诉讼保全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保全费用,并在申请书中注明已支付的保全费用。
三、申请书的递交方式
一般情况下,保全申请书可以采用以下递交方式:
1.面对面递交:申请人可以亲自携带保全申请书和附加材料到法院窗口递交,并在递交时妥善保存好收据,作为证明递交时间的依据。
2.邮寄递交: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保全申请书和附加材料邮寄至法院,但在选择邮寄方式时,需要注意邮寄时限和邮寄方式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时,应详细了解法院对于申请书格式的要求,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同时,申请人还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并选择合适的递交方式将申请书和附加材料提交给法院。只有在合法有效的保全申请书的基础上,法院才能判断保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做出相应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