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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01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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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指南

随着我国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纷纷调整税制、降低税负,以促进经济发展。浙江省近日出台了财产税和行为税合并纳税政策,为便利纳税人,制定了详细的申报指南。以下是浙江省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指南,供大家参考。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浙江省内从事财产、行为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纳税种类

1.财产税:主要包括不动产税、动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以不动产税为例,应缴纳的不动产税的计算公式为:不动产的评估值×适用税率(1.2%)×适用的系数(房产系数、土地系数等)

2.行为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企业需要缴纳的行为税有售货额税、增值税等。

三、申报流程

1.自行申报:纳税人可以凭自己的财务及相关材料,通过国家税务局网站或移动客户端申报并缴纳税款。

2.代理申报:纳税人也可以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代为申报和缴纳税款。

四、关键注意事项

1.时间: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为财产和行为税的申报及缴纳期限,如逾期申报,将会面临罚款。

2.材料: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发票等,纳税人需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税率:根据不同的计税基础和所处地区,适用税率有所不同,纳税人需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以上就是浙江省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指南。如果您还有疑问,可咨询税务机关或税务代理机构。为避免逾期缴纳和罚款,建议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和规定,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缴纳税款。相信在政府和纳税人共同的努力下,浙江省的税收改革一定能够扶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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