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能不能做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原告权益或者预防被告行为对诉讼目的的实现造成重大损害,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诉讼标的和相关财产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确保诉讼目的的实现。而在一审结束后,如果一方不满意判决结果,可以选择提起二审,让上级法院对原判决进行审查和审理。
然而,在二审中能不能做诉讼保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在二审过程中不再具有执行力,而是在二审结束后由上级法院重新判决。因此,在二审期间,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诉讼主体的权益。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二审过程相当于对一审判决的重新审查,获得审查权的上级法院将对一审判决做出独立的判断。因此,如果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发现一审判决对其权益造成了重大损害,有必要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在二审期间,申请人可以向二审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寻求法院的支持,并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些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
首先,财产保全是指为了确保诉讼标的物或者财产不被损害或者转移,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和冻结等。在二审期间,申请人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被告通过变卖财产等方式去除执行障碍,从而实现债务逃避的目的。
其次,证据保全是指为了确保诉讼中经济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防止证据在二审期间被销毁或者篡改,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勘验、扣押和封存等。在二审期间,如果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中的某些证据不足以支持原判决,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以确保能够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
最后,行为保全是指为了防止被告行为对诉讼目的的实现造成重大损害,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如在被告身上加以约束或者限制其行为等。在二审期间,如果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后被告会采取某些行为,对诉讼目的造成重大损害,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行为保全,以约束被告的行为,保护申请人的权益。
总之,虽然二审过程中一审判决不具有执行力,但申请人仍然有权利在二审期间提出保全申请,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二审能不能做诉讼保全,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量权来决定。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利益和案件特点,在合适的时机向二审法院提出相应的保全申请,以确保诉讼目的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