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保险合同模板图片
一、保险合同的缔约方
甲方:(以下简称“保险人”)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被保险人”)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二、保险合同的基本情况
1. 保险名称:诉讼保全保险
2. 保险期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3. 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4.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小写)。
5. 索赔须知:被保险人在索赔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险标的物的价值证明、保险标的物被侵权的证明等。
三、保险责任及保险事故处理
1.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侵权行为,依法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将根据保险金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侵权行为,保险人同意提供保全保险,即支付诉讼保全费用。
2. 保险事故处理:
(1)被保险人遭受侵权行为,应立即向保险人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保险人将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确定是否为保险事故,并在收到全部索赔资料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核定赔偿金额,并支付赔偿款项。
(3)如保险人认为索赔资料不完整或存在问题,将及时通知被保险人提供改正或补充的机会。
四、免责条款
1. 保险人对以下情形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2)被保险人提供虚假的索赔资料或隐瞒与事故有关的重要情况;
(3)依法依规取缔的活动导致的侵权行为;
(4)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或合同约定的同意行为;
(5)被保险人未就侵权行为采取合理有效的保全措施;
(6)标的物属于被保险人的禁止进出境的商品或非法获取的可悲利益。
2. 如因被保险人的过失导致保险标的物损坏,保险人有权在赔偿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赔偿金额。
3. 如因战争、军事行动、暴乱、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保险标的物损坏,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五、保险费的支付和返还
1. 保险费的支付:
(1)被保险人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
(2)如被保险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 保险费的返还:
(1)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已支付的保险费不予退还。
(2)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解除本保险合同,保险人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六、争议解决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端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就本保险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 本保险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本保险合同之组成部分。
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保险人): 乙方(被保险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