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全费怎么收取
在执行实体的过程中,保全是常常会涉及到的环节。为了保全执行实体的财物,一般需要动用一定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因此法院在执行保全的过程中,针对保全所产生的费用,也需要进行收取。
一、法院保全费的概念
法院保全费,是指法院在执行保全程序中因动员执行、保全采取临时措施、配合执行的外包服务机构收取保全工作的费用,以及因执行完毕恢复原状、撤销后清算的费用,包括执法人员劳务费、保全措施费用和配合执行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等。
二、保全费的基本范围
保全费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列费用:
1、执法人员人工费
在执行保全过程中,需要动用大量的执法人员的力量来完成保全任务。执法人员人工费是指法院在执行保全程序中因动员执行的执法人员劳务费用。
2、保全措施费用
保全措施费用是指法院在保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保全费用,包括保全物品运输费、保管费、封存费等。
3、配合执行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
在执行保全过程中,需要配合执行机构来完成保全任务。配合执行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是指一些协助法院执行任务的机构在协助法院执行任务中所收取的一些必要的服务费用。
三、保全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法院保全费的标准原则上按保全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结算。
具体来说,保全费的收取标准通常有以下几种:
1、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对于一些保全费用的收取,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对于执法人员人工费,在法院执行保全程序时,一般会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收取。
2、按照实际情况收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刑事、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在执行保全过程中,若需要收取的费用不存在明确规定,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收取,但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适度控制。
3、协商收取
在保全费用的收取过程中,被保全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请求,就保全费用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后再行收取。
四、保全费的如实收取
法院在收取保全费用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保全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另外,法院应当将保全费用明细清晰地呈现给执行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并公示在案卷中,以保障双方知情权和审查权利。如果保全费用存在虚报、私分、乱收费等行为,影响到当事人权益与公信力,还可能会导致法院干警和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保全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总之,法院保全费的收取对于促进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确保执行实体遭到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保全费的收取应当建立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实体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