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委托书】
尊敬的法院:
我,(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住址(详细住址),特此委托并授权(委托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住址(详细住址),作为我的代理人,向法院提交本《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委托书》。
一、案由:
我作为原告,与被告(被告方姓名)之间存在诉讼纠纷,现有一审案号为(案号),涉及财产保全措施。我作为原告对该财产保全措施提出解除申请。
二、授权事项:
1. 请求代理人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并以我的名义签署、提交法院审查。
2. 提供原告诉讼材料的复印件,以便代理人向法院提供证据。
3. 代理人有权参与法院审查,为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代表我与法院及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和谈判。
4. 代理人有权签收法院寄发的所有裁判文书、法院传票等相关书面文件,并代我制作、签署和公正相关的法律文件。
5. 代理人有权进行后续诉讼的相关程序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提起上诉、进行仲裁、申请再审等。
三、代理人声明:
1. 代理人声明本人是一名合法从业的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代表),具备从事法律事务的资格和能力。
2. 代理人有义务保持本次委托的机密性,未经我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我方有关的任何信息。
3. 代理人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忠实履行委托,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四、期限和报酬:
1. 代理人将在获得本委托书后尽快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2. 代理人的报酬以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按照律师收费标准执行。
五、授权委托期限:
本授权委托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解除财产保全的案件彻底解决后终止。
请法院受理并依法办理,特此委托。
(申请人签字) (日期)
(代理人签字) (日期)